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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公司法下老企业减资时机及实缴期限

发布时间:2024-03-15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06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新公司法下老企业减资时机及实缴期限一、新公司法下,对存量企业设置3年过渡期(即2024.07.01到2027.06.30),出资期限过长的存
新公司法下老企业减资时机及实缴期限

新公司法下老企业减资时机及实缴期限

一、新公司法下,对存量企业设置3年过渡期(即2024.07.012027.06.30),出资期限过长的存量公司应当在2027630日前对出资期限作出调整,将出资期限调整为不超过五年,且最晚需要在20320630日前完成实缴出资。

二、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7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,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。

三、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6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。

 

对于感觉注册资金较大、实际业务不需要或实缴资金有难度的企业,请尽量【提前】安排减资,以免政策调整后减资流程发生变化增加减资难度。


    新公司法下,7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要求五年内完成实缴,7月1日前成立的老公司,最晚要求2032年6月30日前完在实缴入资,有需要减资、实缴的欢迎来电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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